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十八条已修改居民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决定和居民公约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