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应当对测量标志的管理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已经被移动、损毁的测量标志,应当责成有关部门进行维修或者重新设置,保证测量标志的正常使用。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