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测绘条例/第七章 地图和地图产品第六十二条已修改经审核批准的地图或者地图产品的内容或者形式发生变化,需要再次出版、展示、登载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核、备案手续。未经审核批准的地图和地图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版、展示、登载或者制作、销售。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