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防控和处置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有效本规定施行前居(村)民基于生活的合理需求建设的住所以及其他特殊情形的违法建筑,可以暂缓拆除。暂缓拆除的具体条件和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