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第二十五条有效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批准、审定前,批准、审定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审查。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