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已废止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可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