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高速公路工作,其所属的高速公路养护、运营、路政管理部门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分别负责高速公路的养护、运营和路政管理工作。省公安机关主管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