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已废止

违法建设工程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后,当事人应当在三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