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