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第二十六条已修改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取得的生产经营场所受法律保护。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与安置。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