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修改

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取得的生产经营场所受法律保护。

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与安置。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