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第二十条有效接受普通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考试、升学、就业、表彰奖励、助学贷款、乘车优惠及其他社会优待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受教育者同等的权利。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