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第八条有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议案、报告等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关于该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二)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据;(三)该重大事项的有关统计数据、调查分析等资料。需要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的,提议案人应当提供有关决议、决定的方案及其必要性、可行性说明。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