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第十三条有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重大事项时,提请或者报告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到会说明情况,回答询问。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