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藏医药条例/第五章 科研与宣传第三十三条已废止自治州级藏医药研究机构是全自治州研制、生产藏成药的主要基地。要充分利用本自治州藏药材资源,采取传统制药技术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创制具有独特疗效的藏药产品并进行剂型革新,发展藏药产业。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