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已废止

自治州级藏医药研究机构是全自治州研制、生产藏成药的主要基地。要充分利用本自治州藏药材资源,采取传统制药技术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创制具有独特疗效的藏药产品并进行剂型革新,发展藏药产业。

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