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建立居民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辖区居民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加强辖区内居民自建房屋安全的巡查,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