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白蚁防治单位在预防和灭治白蚁灾害过程中发现重大蚁患,或者仅凭本单位的技术、财力、物力不足以消除蚁患的,在采取措施遏制蚁患的同时,应当将蚁患情形记录在案并立即报告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因白蚁防治单位未及时报告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白蚁危害在一定区域集中发生时,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灭治。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