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条例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代表议案,是指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在规定的时间,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属于省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事原案。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