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韭山列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三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保护区破坏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