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第四章 监督保障第二十五条已废止新闻媒体对各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舆论监督,有关单位应当支持和配合,自觉接受监督。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