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已修改

食品、保健品等非药品的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

医疗广告或者医疗保健咨询服务广告不得含有宣传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内容。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