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五章 司法保护第四十五条有效公安机关和其他有管辖权的机关接到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的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受理,并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重大复杂案件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15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处理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举报人、投诉人、被害人及其监护人。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