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版监督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