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从事出版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向所在地出版行政部门如实报送统计资料,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以及伪造和篡改统计资料。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