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版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制作、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本条例所称出版物,是指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