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第三条已废止处理劳动争议应当依据:(一)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二)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三)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等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的合法的规章制度。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