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与负有门前三包责任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订立协议,明确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绿化维护和市容秩序管理等责任。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8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