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五章 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第三十四条已修改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