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就业专项资金,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5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