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第三章 专利运用第二十一条已修改专利中介服务机构从事专利技术转让、专利技术开发和相关的专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业务,技术交易合同经当地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认定,并报税务机关备案的,其取得的收入可以依法免征营业税。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业务中代收代缴的各类国家规费以及国际专利规费,在计算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时依法予以扣除。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