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第六条已修改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大会秘书处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