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第四条已修改代表可以就自治区各方面的工作单独或者联名以书面形式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一事一案,使用统一印制的专用纸书写。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