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敦煌莫高窟保护范围内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并接受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