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按规定经过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颁发执法证件、授予执法资格。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