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第六章 土地利用第四十九条有效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统筹示范区与周边地区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与利用。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