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的绿化工作。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绿化工作。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