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义务植树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植树造林、认建认养树木绿地、购买碳汇、参与绿化宣传咨询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