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第二章 道路运输服务/第四节 相关业务第三十六条已修改本市引导机动车维修服务站点的网络化建设,鼓励发展专业化和连锁经营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