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已修改

本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2000年12月14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