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已修改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举报动物防疫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接到举报应当及时处理。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