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第二章 规划、设计和建设第七条有效县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原则,确定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县道按照不低于三级公路技术标准、乡道按照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村道建设标准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确定。地方法规 ·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