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医师未经所属医疗机构同意外出会诊,或者社会医疗机构以会诊为名变相邀请其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施行手术、坐堂行医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