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第三章 储备保障第十八条已修改政府储备粮实行逐级动用原则。下一级人民政府需要动用上一级人民政府储备粮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经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