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非公有制经济保护条例第九条已废止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和商品外,非公有制企业均可从事生产经营。鼓励、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和经营者发展商贸、信息咨询、中介服务、旅游、文化娱乐、科技服务等第三产业和新兴产业。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