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了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