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建土楼”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福建土楼”世界文化遗产(以下简称“福建土楼”)的保护和管理。本条例所称“福建土楼”,是指永定县初溪土楼群、洪坑土楼群、高北土楼群、衍香楼、振福楼,南靖县田螺坑土楼群、河坑土楼群、怀远楼、和贵楼,华安县大地土楼群。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