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药品流通第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药品储备制度,保障发生灾情、疫情等突发事件时的药品供应。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