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委托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终身教育培训。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