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已修改

因抢险救灾需要,可以先行移栽、砍伐树木,但应当在抢险救灾结束后五日内到绿化主管部门补办相关手续,有关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补种。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