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七条已修改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为养护管理责任人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并定期对其养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