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条已修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确定城市绿化建设目标、原则、标准和总体布局方案,明确各类绿地的基本控制范围,并对下一层次规划中的绿地配置提出控制指标和布局原则。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